用现代的眼光来看,如果你不会上网敲字变显的老土,交友方式或与人沟通没有“Q”更显的像个出土文物。自从上个世纪互联网走进我们,在某些方面确实丰富了人们的生活,但是,网络另一个让人疯狂的原因,是其无可替代的“虚拟化生存”的乐趣,21世纪是用网络来掩饰孤独的时代,每一个电脑屏幕后面都有一个渴望交流的灵魂。
随着网络的普及,“网络剽窃”是网络时代不可缺的,轻点鼠标“复制”“黏贴”如果没能同时注明出处和作者,那么就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进行了“网络剽窃”。科技发展是时代进步的象征,但当科技发展到不讲道德和尊严的时候,也就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和价值。
喜欢在网络写字的人,那些注重作品所带来名利地位的人来说,“利”代表着一种功利的人生态度,而那些注重创作的人来说,注重的只是创作本身的快乐,是有真性情的人,文字,作为与人相处惟求情感的沟通,与物相处独享情趣与品味,世人匆忙逐利而又为力而逐的时代,写文,有一种闲适之情,一种不为利逐、不为物役的淡薄情怀。
人在世上,总要有所依托,否则就会空虚无聊。对于我来说网络确实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,以前如果我想写点什么总是懒得动笔,“一日复明日,明日何其多”往往构思很好的东西,在“明日”中一去不复返。自从有了电脑,不管什么时候,只要有了好的素材和精彩的语言,我都会打开电脑随时记录下来。
第一次接触“网络剽窃”是我在红袖添香做散文编辑时遇到的,当时有一篇很好的写景散文,读后爱不释手,决定加为精华,在写完精华按推荐后的几天,我的一位文友“Q”留言给我,说是你推荐的文章是我几年前写的,当时看后吓我一跳,作为一个网络写手最忌讳的就是自己的文章被人剽窃,而且还被推荐,说实在她当时的语气很不客气。我赶紧回编辑后台,说明原因,取消推荐。尽管当时组里没有说什么,我还是觉得非常内疚,同时痛恨那些不劳而获的人。
就我性情而言,我恐怕永远是一个游离于网络和现实,每天夜深人静喜欢敲字的人,当一次被人指责我自己的文章是抄袭别人的时候,我觉得网络和现实一样已经黑白不分了,我的一个网络朋友让我去网站申诉,我想起了我老师的一句话,“当你为这些而浪费时间的时候,你就失去了写作的快乐。网络总有一些人用盗取别人的文章而娱乐自己,姑且随他们去吧!一个人肚子里有没有墨水,有几两墨水,其实很简单,你只要看他写的评论就明白了”
已经写文很多年了,开始的时候得益于我的老师,他的博客点击率非常高,后来不知怎么关了,我问老师,他说“有一天如果你想关了,你就明白了”我想老师已经厌倦了那些写作之外的是是非非……这之后我几乎也停了博客的更新。我在新浪有很多相识或不曾相识的朋友,她们的文笔我大都是清楚的,有的擅长杂文,有的散文,有一次“红梅”姐问我,你怎么现在不经营自己的“家”了,我这才重新开始,到现在一发不可收拾。虽然不是天天更新,但是从来没有荒废。
让我们重新回到“网络剽窃”的话题,我不知道那些剽窃别人文章的人是一种什么心态,是有意还是喜欢,如果让我选择我情愿相信后者,我想大多数写字的人最怕别人剽窃,我的一个文友说“自己安慰自己吧!谁让咱写的好”。网络象征着时代的进步,应该是人思想与思考的相互碰撞,相互激励、相互促进,而不是去“复制”“黏贴”。如果一个人不再思考,而只是抄袭别人的成果,那么这样的水平永远不可能提高。
人生其实没有目的,只是一个过程,但是不论你做什么,怎么做,都要把道德放在第一位……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尊严。